第三期苏宁易购违约拖欠中小微企业案件论证会上,还有一个成果,就是发布了“苏宁易购违约拖欠中小微企业案件登记平台”,平台发布在中城院要案中心官网上。
为什么要设立这个平台?庄老师他们主要考虑到两点:一个是近期给中心打电话的人太多,其中鱼龙混杂,有的人问这问那,问中心的背景,问与李向风的关系,问中心下一步对苏宁的工作计划等等,但一问到他们自己的情况,又支吾不清。庄老师怀疑苏宁派出了商业间谍;登记平台可以收集受害供应商的名称、欠款金额、与苏宁易购所签的合同、发票、票据等证据材料,进行真实性甄别;另一个就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也建了一个大企业违约拖欠中小微企业登记平台,庄老师曾动员多家供应商在这个平台登记过,但没有下文,庄老师自己也给这个平台打过电话。
“我们在这个平台登记过江苏一家上市公司拖欠我们成都星光公司货款的案子,请问下一步会有什么结果?”庄老师问。
“我们只是收集信息,不负责处理,我们会把信息转发给相关部门。”平台答道。
“那平台会不会建个律师库,面向全国律所招标,针对中小微被拖欠的案子,依法代理维权?”
“没有这方面的考虑,一旦进入诉讼,我们就不管了。”
得,原来这个平台就只是信息收集,没有执法处置功能,那远水解不了近渴,索性中心就牵头建一个民间的具有互助功能的登记平台,受害企业登记后,会引入律师进行代理维权。这本来就是李向风给庄老师出的主意,以后这个平台就成为苏宁拖欠专案组对外联结的窗口。后来这个平台陆续登记了300多家苏宁易购的受害供应商,总拖欠金额超过十亿,也就是依据这个金额,后来苏宁易购邀请中城院要案中心赴南京谈判的时候,李向风向苏宁易购提出要求偿还的金额,而苏宁易购却报案中城院要案中心和李向风敲诈勒索,当然不能成立,这是后话。
这个平台的寿终正寝,或者是阶段性完成使命,是在2024年8月份江苏省政法委书记求助信事件发生后,作为七个案件和解的一部分,中心下架了这个平台。但之所以说是阶段性完成使命,是因为截止现在,中城院要案中心苏宁拖欠专案组的任务没有结束,这个平台是反司法套利的一个很好的工具,说不定还会重新上架。这当然也是后话。
回到2021年12月份,北京圣杯律所付晓雨律师团队正在积极帮助浙江上市公司S公司的个大区经销商维权,碰到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要不要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的问题,付律师为此专门请教过李向风。在李向风看来,既然此前在南京中院起诉的案件已经收到法院“暂停计算审限”的通知,且法院不给做财产保全,那么在南京中院起诉的意义就不存在了。
“能不能跳出江苏省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不是发了集中管辖通知吗?每家法院肯定都收到了,成都星光公司不是在成都尝试过了吗?法院的立案系统存在技术拦截。”
“成都是成都,我们国家的法院服务平台都是各个省的高院牵头,各省搞各省的,彼此数据不一定打通,也不一定都跟最高院接通。”
“不是发了加密传真吗?”
“每天发的文件很多,这案子跟其他省的关系不大,法院不一定就组织业务学习,集中传达到位。”
“这种概率太小了,需要全国撒网”
“不光是这个概率,回到法律规定,民诉法不也规定便民诉讼原则吗?每家法院都应该受理案件,遇到不属于自己受理的,也可以先受理再移送嘛”
“而且,你现在正好有这个机会,S公司的这些经销商正好分散各地,就在各地法院试一试。”
“那受理案件,苏宁肯定提管辖权异议,不还得移送吗?”晓雨问。
“受理和移送之间有时间差,这个时间差里面有很多工作可以做,比如诉讼保全。”李向风答。
“可保全了供应商还是收不到款呢”晓雨又问。
“民事诉讼法还有项制度,叫做先予执行。现在这些供应商都是中小微企业,这两年举国抗疫,正在复产复工的关键时期,苏宁易购拖欠的这些款都压在生产端和销售端,受害企业拿什么复产复工?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一旦先把款划给受害企业,那么案件在移送给南京中院慢慢审也无妨啦。”李向风耐心解释道。
“值得一试!我怎么没有想到?”晓雨主任和小张律师感慨道。
这里说一下,先予执行,是指有些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子,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为了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急需,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在李向风看来,苏宁易购拖欠中小微的案子,权利义务非常明确,一方卖货,一方付款,双方都对了帐,苏宁也用商票进行了支付,只是商票到期遭遇银行拒付而已,权利义务非常简单,当事人都不用请律师;也存在急需的情况,因为有数年新冠疫情的影响。
但是,李向风忽视了基层法院对能动司法的惰性,先予执行也将成为他在苏宁易购拖欠系列案子上存在的重要遗憾之一,当然,李向风也考虑到了保底情况实现诉讼保全,冻结苏宁易购的大额资金,威胁他的流动性,把他逼上谈判桌。
(未完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