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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套利之苏宁拖欠案纪实录」(三十)

· 司法大套利之苏宁拖欠案

“庄老师,我们冻结苏宁的资金一个多月了,案子移送到南京,下一步怎么做?”

这是2022年四月的一天,S公司东北大区总经理K小姐打来电话,庄老师:“可以找苏宁谈一谈了,资金被冻结了,他们不还款还产生利息,拖着他们自己也用不到。有理性的人都会主动和解。”

“但和解只能早回款,恐怕拿不到利息。”

“这个再商量,争取一点是一点,利息可以争取同期贷款利息,此前的案例,苏宁是给了。”

“如果法院判决苏宁会执行的话,谈判的可能性就不大。”

“我们必须假定大家都是理性人,能够进行趋利避害的决策,实在遇上神经病也没有办法。”

“可是他们不主动找我们”

“主动找找他们,或者把联系方式给我们,我们帮忙谈一下”

“我们先谈试试,不行你们再上。”

也就是这一刻开始,专案组首先在东北启动财产保全之后的和解工作,但因为S公司总部也在和苏宁接洽分期还款的事,东北大区这边推进力度此时还不大,转折点是在2022年7月,轰动全国的“苏宁易购被申请破产清算事件”之后,此时眼看着其他供应商一步到位拿到钱,而总部的协调迟迟不见推进,每月的额度在各个大区之间还要进行分配,充满不确定性,东北大区这边加强了和专案组的联系,至2022年10月,双方签订一揽子和解协议,并收到50%首付款,余款分六期付清。苏宁易购拖欠中小微企业货款专案联合工作组,取得了继北京易中公司一个月回款两千万、江苏省外数千万财产保全之后的“以保促和”的首场胜利,这是后话。

2022年5月18日,北京强国律师事务所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但6月19日才拿到执照。所以,6月15日第七期苏宁易购违约拖欠中小微企业货款案件论证会,强国所根本没有参加。但这场论证会却取得重大成果,打响苏宁易购系列案件反司法套利的第四场战役——以破促还。

这期论证会邀请十名法律专家和14家供应商代表及媒体参加,恒都所、植德所、金台所、天驰君泰所等资深律师担任本次论证会专家,从三十多家报名供应商中定向筛选来自安徽、山东、云南、广东等地十四家供应商代表参会,涉案拖欠金额达1.3亿元。会议由三位律师结合承办案件,分别就民事诉讼法关于先予执行程序的法条,苏宁易购和解方案的陷阱及防范建议,在集中管辖条件下如何有效保障债权的安全和有效实现进行分享,引起与会者的共鸣。

八家供应商代表在线出示了协议、对账单、票据等证明材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四家供应商展示了此前与苏宁易购签订的所谓还款协议,甚至有一家供应商还出示了在南京中院主持下的调解协议书,这些所谓和解并未得到实际履行,甚至还产生新的诉讼。这与苏宁易购在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的“与供应商达成协商一致方案并在履行之中”说法,明显不符,苏宁易购涉嫌信披违规,诱导投资者。

经过核实,所有与会供应商的情况均属于苏宁易购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案件,属于典型的买卖合同纠纷,均可适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年化18%的惩罚性利息。当下最迫切的是,如何规避苏宁易购的司法套利,利用诉讼保全措施冻结相应资金,确保胜诉权的实现。

会议形成两份建议书,分别是《关于请求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明确集中管辖期限和适用范围的建议》和《关于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将新冠疫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先予执行程序适用条件的建议》,建议书在联署后递交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局。

“庄老师,我们的案子法院都出了民事调解书,但苏宁不执行怎么办?”来自云南的供应商提问。

“申请强制执行了吗?”

“申请了,但南京中院没有立案,几个部门来回踢皮球,这样的判决不是一张废纸吗?”

“把诉讼文书发过来让专家看看。”

好家伙!不看不知道,一看还真颠覆三观。在这份不到三页纸的民事调解书上,法院尽管认定了拖欠数百万的事实,但是在还款方案上,首先没有任何利息,其次全部款项分十期偿还,每个月月底还一期。另外,居然有三个错别字,可见合议庭办案之草率!

“我们是两家公司,为了给苏宁供货,抵押了房产和车子,现在贷款都到期了,银行要收我们房子车子,苏宁不还款,法院不执行,我们怎么办啊?”供应商满含不知所措的无助和无奈。

“这是个新情况,此前我们担心集中管辖导致暂停计算审限,法院不开庭,你这个已经开了庭并且拿到了生效法律文书,有些特殊。”

“是的,我们起诉的早。”

“会后我们再继续研究。”

“请帮帮我们!”

会后,庄老师和几位专家讨论了一下,云南两家供应商J公司和Z公司有生效裁判文书了,法院不执行怎么办?有说信访的,有说投诉的,有说上级法院提级执行的,应该都是办法,但似乎解决不了这两家供应商的燃眉之急,因为银行都逼到家门口了。庄老师又给李向风打了电话,电话那头略一停顿。

“这太好了!”李向风突然说。

“怎么说?”庄一头雾水。

“苏宁现在大面积票据违约,现在又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文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其破产清算!”

“破产了不是更拿不到钱?”

“苏宁的既得利益集团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被破产清算?”

“逼他们还款?”

“是的,攻其必救!”

“可是苏宁是上市公司,还在挂牌交易。”

“但他存在大面积金融违约,案件被集中管辖,偿债能力明显不足,现在又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满足法定要件了。”

“此前有先例吗?”

“我们可以创造。”

当庄老师跟两家公司负责人讲这个设想的时候,她们也是将信将疑,但似乎没有什么更有效的办法,投诉举报的工作她们都做累了,没有成效。既然申请破产清算是她们的法定权利,此前又没有听过,值得一试。

(未完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