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中城院要案中心曾发布受害人谢女士讲述遭遇云南苏宁家乐福非法解聘一事,引起广泛关注。属地政府高度重视,昆明市劳动执法大队、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区劳动局执法大队、街道等组成工作专班,于10月3日、4日两天进驻苏宁家乐福,调查相关事实。
谢女士的问题很有代表性,虽然现行法律规定女士年满50周岁退休,但须缴满十五年社保才能领取养老金。很多人达到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不够年限,就领不了养老金,怎么办?这种情况下,是否允许用人单位单方直接以劳动者已到退休年龄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将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直接推向市场,她们的生计如何维持?是否符合劳动者权益保障立法初衷?
本案也有特殊性,那就是苏宁家乐福在与谢女士续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时,谢女士还差三个月就年满50周岁了,此时用人单位为什么还要跟谢女士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单位负责人明确告诉谢女士可以工作到55周岁?用人单位给予谢女士的这种承诺需不需要受到法律约束?在实践中,当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而有能力继续工作,用人单位也需要该员工继续工作时,会帮助其申请延期退休手续,或者办理退休后签订返聘协议。 谢女士自述中讲到,在地下一层的苏宁家乐福工作八年,多次入院治疗,该疾病是否与工作环境有关?单位是否需要负责?也是需要关注的问题。
此案后续如何处理,中城院要案中心均会持续关注,并给予谢女士足够的公益援助支持,负责到底。 不管结果如何,中城院要案中心对属地政府的积极态度表示赞赏,甚至全程允许谢女士录音。政府应当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让老百姓尤其是弱势群体有个说理的地方,有个依靠的地方。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南京市有关方面,对待苏宁易购拖欠中小微企业数百亿款项的问题,却继续麻木不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不审等上级通知,接受债权人申请苏宁易购破产清算材料却逾期不下裁定,有供应商反映曾多次向市长信箱投诉,但除了套话回复,没有下文,这样的做法,如何取信于民呢?
同样是向法院申请苏宁易购破产清算,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9月8日向苏宁易购发出带有案号的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提供证据,并参加法庭谈话。导致苏宁易购火速还款,法院在9月15日裁定不予受理,操作流程相当规范。反观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12日、7月22日、8月23日、9月7日第二批至第五批供应商向该法院申请苏宁易购破产清算,现在均处于超期审查状态,没有任何书面法律文书。
虽然南京是经济发达地区的省会城市,在各方面理应走在全国前列,树立标杆。但近些年却屡屡出现令群众不满的热点案件,例如扶老太太被判担责、司法局干部子女雇凶杀女友、禄口机场防疫舞弊,再往前推,市长、市委书记先后落马腐败大案,等等。这与南京古城厚重的人文不符,更与全国人民的期待不符。
受害人讲述苏宁引关注,昆明市政府部门组成专班介入调查受害人讲述苏宁引关注,昆明市政府部门组成专班介入调查希望有关方面知耻而后勇,法院学上海,行政学昆明,亡羊补牢未为晚也。(中城院要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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