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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第七期苏宁易购拖欠中小微企业款项案件论证会上,多家供应商表示曾与苏宁易购签订过还款协议,但并未得到实际履行。有的企业甚至被苏宁易购用自己的购物消费卡抵款,拖欠供应商的款让别的供应商来还,让应付账款在供应商之间循环,让拖欠不断循环。
更恶劣的是,已经发生法律强制执行效力的裁判文书,苏宁易购也不执行。昆明足诚商贸有限公司和云南玖强环保诉苏宁易购的案子,南京中院组织了罕见的庭前调解,双方签订和解协议,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众所周知,生效民事调解书跟生效判决效力一样,到期不自动履行,就产生强制执行效力。但欠款400多万的案子,苏宁易购只还了150万就不在履行,目前尚欠260多万元,昆明足诚已向南京中院提起执行申请。
据中心了解,上述情况并不是个案,仅在论证会上发言的八家供应商就有四家表示曾与苏宁易购签过还款协议,但对方并未实际履行,这与苏宁易购公告中所称积极与供应商协商还款,尚未发现公司被强制执行的情况严重不符。中心将向证监会和深交所反映其虚假陈述事实。(中城院要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