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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下午,由中城院要案中心组织的第七期苏宁易购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案件论证会在京举行,由于疫情原因,会议通过腾讯会议软件举行。本期论证会邀请十名法律专家和14家供应商代表及媒体参加,强国所、恒都所、植德所、金台所、天驰君泰所等资深律师担任本次论证会专家,从三十多家报名供应商中定向筛选来自安徽、山东、云南、广东等地十四家供应商代表参会,涉案拖欠金额达1.3亿元。
会议由三位律师结合承办案件,分别就民事诉讼法关于先予执行程序的法条,苏宁易购和解方案的陷阱及防范建议,在集中管辖条件下如何有效保障摘取的安全和有效实现进行分享,引起与会者的共鸣。 八家供应商代表在线出示了协议、对账单、票据等证明材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四家供应商展示了此前与苏宁易购签订的所谓还款协议,甚至有一家供应商还出示了在南京中院主持下的调解协议书,这些所谓和解并未得到实际履行,甚至还产生新的诉讼。这与苏宁易购在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的“与供应商达成协商一致方案并在履行之中”说法明显不符,苏宁易购涉嫌信披违规,诱导投资者。
经过核实,所有与会供应商的情况均属于苏宁易购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案件,属于典型的买卖合同纠纷,均可适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年化18%的惩罚性利息。当下最迫切的是,如何规避苏宁易购的司法套利,利用诉讼保全措施冻结相应资金,确保胜诉权的实现。
会议形成两份建议书,分别是《关于请求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明确集中管辖期限和适用范围的建议》和《关于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将新冠疫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先予执行程序适用条件的建议》,建议书将在联署后递交最高人民法院。(中城院要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