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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案简报:侵犯民营经济被诉,鲁银集团霸王条款撞枪口

· 鲁银专案

中城院要案中心最新发布,近日鲁银投资集团因合作协议的霸王条款被起诉至人民法院。

多年前,鲁银收购了山东一家民营矿企豪杰矿业,占51%股权。疫情期间,矿企生产经营面临困难,为复产复工,另一民营股东与鲁银商量根据出资比例向豪杰矿业借款,但鲁银投资却要求民营股东对鲁银的借款承担代偿责任,不仅如此,鲁银投资还要求这家小股东将家里的数套房产做抵押,而且这家矿企每年还要向其提供一定数量的矿石。

鲁银此举,只是大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肆意侵犯民营企业的一个缩影。请问,同样是股东借款,鲁银凭什么处于优先受偿的地位?鲁银作为股东,凭什么要求被投资企业直接向其提供矿石?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促进民营经济壮大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本案中,作为民营经济的一方,显然没有得到公平对待,现在是考验人民法院的时候了,看民营经济是否能获得平等的司法保护?(中城院要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