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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城院要案中心29日发布,平度惠民银行拖欠律师费事件越演愈烈,大有失控之势。银行方面只承认一个合同纠纷,政府方面仅承认前期工作有疏漏的地方,在中心看来,这都是认识上的不足,这种认识为指导,肯定不能化解矛盾,令人信服。
首先,从法律关系上看,这确实是个委托合同纠纷引发,最终的责任承担要由司法程序来认定,但这并不意味着这只是个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是矛盾,矛盾是如何形成的?谁应该负责?以后怎样避免?远比纠纷本身更重要。并不是判决下来才能评价,即便判决不公,也依然可以评价。
其次,从商业伦理上看,我们需要维护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企业经营应当讲究诚信,否则,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就会破坏。故意违约一方仅仅付出经济代价是不够的,还应受到道德谴责。这个纠纷中,2024年10月份青岛农商行就开始着手重组平度农商行,这其间律师反映对代理工作已经不太配合;12月18日律所发书面工作函银行不回复;12月20日背着律所将债权转让,导致合同不能履行;1月6日银行还不说实话,谎称上级单位不允许风险代理,要协商解除,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情况下,银行擅自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1月13日银行才致函律所,承认债权转让,合同事实上已终止,但将责任归于政府。到目前为止,九个案子,银行分文未付,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非曲直。银行的恶意太明显了,狡辩只是加深罪恶罢了。
再次,从政府监管的角度上,政府对营商环境的改善负有责任,更对其主导和参与的市场行为,负起监管责任。工作疏漏或许可以理解,但事发后的应急措施跟不跟的上,就确实是个责任问题了。
这三个维度认识到不到位,直接影响到事件能不能够及早解决,负面影响扩散到什么程度,责任追究到哪个层面。(中城院要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