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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套利之苏宁拖欠案纪实录」(十三)

· 司法大套利之苏宁拖欠案

苏宁易购把欠北京易中公司的2000万货款结清了,第二期案件论证会却在照常准备。

有两个人不高兴了,一个是苏宁易购的老板不高兴了,他们本来就是拿钱息事宁人的,以为把易中公司的款结清,就没有这个事了;另一个就是徐重义,他以为他答应苏宁了,不能失信于人,他要面子。

徐重义没等两人见面的时间,就给李向风打了电话:“人家钱都给了,我也答应人家了,论证会就别搞了!”

“你答应没问题,易中公司不参加就是了。”

“但这个事因我们而起,我们得负责,现在两家正在谈深度合作的大事呢!”

“你谈你的,你把易中公司撇清,这次中城院要案中心是受了其他供应商委托举办论证会的,我也没办法协调,人家开门营业,也不能把其他供应商拒之门外啊”

“你今天在办公室吗?我到你那里去一趟”徐重义使出他老板的那套硬功夫。

“来吧,我们一起便饭。”李向风很坦然。

吃饭间,还是那些话,李向风没办法,就让庄老师把现在案件论证会的报名情况转发过来,向风给老徐看了,这时老徐才明白过来,说:“没想到中城院要案中心把这事搞成个业务,早知道我就不拦着了。”李向风说“对嘛,这是人家的业务,有供应商求上门,没有道理不做。”“那在这个过程中和以后,都不能出现北京易中公司的名字,我们这个案子不能成为案例进行展示。”老徐补充道。“我来协调,应该没问题。”李向风也觉得该给老徐这个承诺,免得他难做。

在后面的较量中,苏宁易购多次跟供应商说,我们根本不买中城院面子,他们没从我们这里收回过一分钱,没有成功案例。其根源,也就是来自这里。但即便是这样,中城院要案中心这边,和李向风这边都没有向外界透露过一个月帮北京易中公司收回两千万欠款的事,反倒是苏宁自己,在屡次向有关部门举报时,都把北京易中公司这笔还款,说的很清楚,只不过他们声称这是李向风利用不正当手段逼迫所致。

李向风答应过徐重义不对外透露帮北京易中公司向苏宁一个月收回两千万的事,但没有答应不对外披露政府文件呢,苏宁在恶意投诉李向风的信函上,赫然写着北京易中公司的名字连个马赛克都没有,李向风只需要稍稍向外晒一下投诉文书的边边角角,就能完全为业绩正名。这还得感谢苏宁易购的法务团队呢。

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制定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以问答的形式规定了“公民依法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他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他人以检举、控告侵害其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借检举、控告之名侮辱、诽谤他人,造成他人名誉损害,当事人以其名誉权受到侵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背地里,苏宁易购的采销在前来讨债的供应商面前,没少黑李向风,黑中城院要案中心,甚至“公安马上就把他们抓了”的话都有,中城院要案中心那里通话录音都有。

回头想想真可怕,若不是李向风他们行正义大道,真不知要被苏宁“逮捕”多少回了。

(未完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