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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套利之苏宁拖欠案纪实录」(六)

· 司法大套利之苏宁拖欠案

有句著名的法律谚语,应该很多人都听过: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

为了获得及时的正义,世界各国的诉讼法都规定了审理期限的问题,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也明确规定,一审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简易程序为三个月,二审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所谓审理期限,是指受理案件之日到作出判决之日的最长时间。超过审限,就是违反法定程序。

小张律师回到北京,第二天手机收到一条来自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短信:“北京易中公司诉苏宁易购买卖合同纠纷本院已经受理,由于本案存在特殊性,暂停计算审限。”小张把情况告知李向风,李向风也懵,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法院可以暂停计算审限啊。但他不想把这种紧张感传递给小张,就说:“不急,我先通过内部渠道问问,苏宁易购的案子好像隐藏着巨大黑幕,我们不小心踩进来了,让老徐加钱!”

放了电话,李向风陷入沉思,他明白暂停计算审限意味着什么,民事诉讼的价值就靠审限支撑着,审限暂停了,这个程序就停摆了,理论上一个案子审个十年八年也可以,或者极端点说,拖到当事人都不存在了,也就不用审了。暂停计算审限,案子久拖不决,跟徐重义的初衷肯定是不符的,如果是这样,他都不一定同意起诉,因为没有意义。而且李向风也明白,发生对案件影响这么大的事,也必须赶紧告诉徐重义,可是怎么说呢?老徐肯定问如何破解呀,说南京中院违反法定程序,投诉法院?能不能奏效且两说,也耽误了老徐的事。 明明知道这不是自己的问题,但李向风心里还是不爽,有种类似辜负了他人所托一样的愧疚。

事不宜迟,得赶紧想好对策,他拨通了最高人民法院一位神秘人的电话,用请教的口吻,问道:“你听说过集中管辖吗?”“有,最近的事”“你知道苏宁易购吗?”“知道,不是他们老板和许皮带喝交杯酒那家吗?”“那你知道苏宁易购为什么被集中管辖吗?”“上个月我们刚发的通知,你这么快就知道了?”“嗨,我不是消息灵通,我是撞上了,能看看这个通知吗?”“这不行,是保密文件,加密传真下发的。”“那我们工作中怎么应对啊,最高院制造个程序,保密运行,那下面怎么说怎么是了?”“有些恒大的信息是公开的,可以查查……”

李向风知道再逼也没用,开始在心里拼凑这些零碎的信息,打开电脑,输入“恒大 集中管辖”进行搜索,果然跳出了很多相关资讯,其中有一条资讯下面有个书名号《关于将恒大债务风险有关案件指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通知》被锁定了,打开这个有点繁体字的资讯,居然有这个通知的全文:“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经研究,将恒大集团债务风险有关的民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房屋租赁案件除外,指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内容并不长,字面上看只是指定集中管辖,既没有说法律依据是什么,也没有提到财产保全问题、审理期限问题,更没有涉及监督的问题。

在李向风看来,这个《通知》肯定是有问题的,缺乏法律依据,法律文件一般都要写明“依据什么法第几条规定”,这个没有;内容过于笼统,不具体,什么是债务风险?欠债的自不用说,那侵权损害赔偿的属不属于呢?程序设计也不配套,这个通知被下面滥用了,用错了,如何救济呢?也没有个明确的实施期限,等等,但李向风来不及细想这些,顺着自己的思路,他又查到华夏幸福也被指定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时间他的脑海中,已经形成了集中管辖的一个小专题。 对待这种事,李向风也大概清楚应该怎么做了,这时,他让小张约老徐,有紧急情况商讨。

(未完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