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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城院要案中心:申请苏宁易购破产清算这事,已准备在最高人民法院迎战苏宁易购的法务和律师团队!

· 苏宁易购拖欠专题

中城院要案中心发布,7月4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苏宁易购破产清算申请后,在法院审查受理期间,苏宁易购与供应商达成调解,申请已撤回,法院正在履行撤回手续。7月12日在众多媒体的共同见证下,中心及协同律所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第二批苏宁易购破产清算申请,目前正在受理审查之中,而第三批供应商的破产清算申请本周即提交法院。

根据我国现行《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破产清算申请,一般应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另外还有7天的异议期,也就是说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在22天内作出裁定,特殊情况下经批准还可以延长15日,即最长37天作出裁定。 如果期限内不作出裁定,申请人可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而如果期限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如果受理,就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举行全体债权人会议,登记债权,清理债务。

尽管法律规定明确,但基于此案在关联诉讼中受到的阻力,中心对此事能否在江苏省范围内得到解决抱有特别谨慎的态度。

中心及协同律所已经做好准备,不排除在最高人民法院迎战苏宁易购的法务和律师团队。因为本案一审在中院,则如果一审作出不予受理裁定,那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是二审,最高人民法院是再审法院;如果期限内不作出裁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是一审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将是二审法院。所以从诉讼程序上看,本案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审查的可能性较大。从案件事实上来看,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决,可以消除江苏省内有关方面的阻力,而且对一家上市公司破产清算涉及面是全国范围,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决更为适当。(中城院要案中心)